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申扎县属南羌塘高原大湖盆地带,地势较缓,丘陵、高山与盆地相间。丘顶与山地的相对高差一般在300-500米之间,坡度较大,有些地表多为风化的冻裂碎石堆和岩屑坡。在盆地低洼处,常漏水成湖且大小不等,河流纵横交错。南部和北部平均海拔在4800米以上中部偏低,海拔均在4700米左右。境内格仁错(湖)面积约700多平方公里。色林错(湖)面积1865平方公里,是藏北高原第二大咸水湖,也是申扎县与班戈县的界湖。属高原亚寒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,空气稀薄,气候寒冷干燥,年平均八级以上大风达104.3天。霜期持续天数为279.1天。年日照时数为2915.5小时。年降水量298.6毫米。自然灾害主要是风、雪、旱灾及地震等。